抱起来看看,人家又睡着了.原来他只是要给我当闹钟而已。于是我精神抖擞地上来更新了。
一个月以来,树苗的视力一直是我们庸人自扰的主要项目。拿着玩具在他面前晃“的的的,小马来了——”;“看,奶瓶!”--都是无效的。目光虽然明亮,但是看不出方向。
据说要看鲜艳的颜色,朋友送了小布书,正红宝蓝,柠檬黄秋香绿,鲜亮到刺目。树苗也只是瞄两眼而已。
所以我们观察他的瞳孔啊,翻书,安慰自己:小婴儿的视力现在还没有完全形成。又忍不住看别人的论坛贴和博客,陷入谁谁谁家的谁已经会XXXXX的俗套了。
直到昨天,给树苗拿出一本《非常饿的毛毛虫》。这本书是树苗的爷爷买的。因为好看而且他是这个eric carle的粉丝。且发话说:孩子大了不看了书就还给我。
看到书,我就理解了。
每一张都够人细细地看一阵子。细腻丰富的颜色啊,眼睛吃大餐,而且不是让人撑的慌那种。
纯粹是以胎教的精神,继续给树苗讲书,打发他醒时无聊的时间。前两天已经拿着迪斯尼的《小飞侠》,《阿拉丁》讲过了。
大大的横A4的书,一打开,树苗的眼睛点灯似的就亮了。
呼吸逐渐急促,嘴里呀呀有声,到兴奋处,小手也挥起来了。
我激动啊,欣慰,轻松:这孩子总算不瞎!
树苗爸爸拿着相机猛掐快门:这是我儿子。
我补充说: 都是好色之徒。
我终于体会到传说中如释重负的感觉了。
以前哪有为什么事这么上心过啊。
哇,好看!

哇,好三级哦!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