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多佛港,被迫下车,象进入深圳查边防证。然后是海底隧道。汽车开进火车,可以下车走。其实是一个铁桶也似,有窗口,灰白的灯光,象肠道蠕动象前。
坐夜车无非是睡,浅浅的。一会到一个站,灯光稍亮,一点骚动,一个或几个人离去,都使我猜想,他们为什么在这个蹊跷的钟点出现在那个夜之孤岛般的车站,又走向何方。而我在车上,犹如跟着大部队,感觉好安全。
天将将亮,车停在比利时的某个城市。大楼上挂巨幅海报,是MAMAMIA。停满雨点的梧桐枝,法国梧桐枝,吊着小球。
车停在阿姆斯特丹郊外,还要坐火车进入市区。我兜搭上了玛丽贝拉,一个墨西哥小姑娘,精致的五官。她来伦敦学语言,在一家批萨店打工,有个法国男朋友,和 他赌气,于是来这里走走。我们一起去找我订的青年旅馆,旅馆在红灯区。晚上有免费钢琴晚餐。一个牧师模样的人给我们谈了钢琴,饭是拉桑,以及不是很酸的红 酒。我旁边坐着个美国姑娘,很有文化地喜欢荷兰小风景画,也很有文化地短发,戴眼镜,不化妆。她是来感受欧洲的。我羡慕她的新鲜感,我唯一鲜明的感觉是麻 木和衰竭。吃了晚饭后我和玛丽贝拉去红灯区逛,走进录像和用品商店。对着林立横陈,造型各异的器官,老板鼓励我们说:摸摸,体会一下!红灯区的姑娘果然名不虚传,端 然坐在橱窗里对镜梳妆。红灯里其实看不出什么姿色,都是模糊的概念的女人,我们去酒吧喝了几杯,回旅馆。旅馆里住着几个等签证的中东男孩,据说已经等了快 一年了。
我喜欢阿姆斯特丹,我喜欢这城市。什么都正好,湿润的,灰色的水,鲜艳的郁金香。车把上系着火烈鸟玩具的自行车躺在运河桥边。四处奔走的水,给人的心思通气透风。可惜我不吸草,体会不到这城市提供的自由。

以前写的正经游记




